“入室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下面, 編輯為大家介紹2018年入室 搶劫罪 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2018年入室搶劫罪量刑標準
我國《 刑法 》第263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處 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或者 死刑 ,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入室搶劫常見的類型
入室搶劫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1、因經濟糾紛或其他矛盾引發的入室搶劫。
事主或家庭成員在外與他人有經濟糾紛或其他矛盾,對方糾集數人持兇器闖入事主家中,以解決問題為名搶劫財物,這類案件多有預謀。200舊年3月,北京市某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崔某糾結一幫“兄弟”手持鐵棍,來到某郊區縣一家個體裝修公司經理吳某家中,聲稱吳某在與崔某的妻子共同學車期間強奸了崔某妻子,吳某必須拿出人民幣10萬元來賠償家庭損失。吳某見對方人多,而且不聽解釋,便同意拿1萬元來“解決問題”,于是崔某等人便在其家中亂翻,在找到其信用卡后強迫吳某說出了密碼,隨后,搶走了吳某現金2萬余元和首飾、手提電腦等物,并將信用卡中的8萬多元取走,與同去的“兄弟”分贓。吳某報案后,公安機關隨即將崔某及其同伙抓獲。
2、賭博有關的入室搶劫。
榆錢一方前往贏錢一方家中搶劫或結伙搶劫設在住宅中的賭場,還有的是借口對方欠賭債為名,率領同伙入室進行搶劫。這類案件多發生于晚間,如2002年1月,延慶縣某鄉某村的村民鄭某,由于賭博中將自己多年的積蓄輸光了,回到家中后便懷恨在心,打電話叫來曾與自己一起外出打過工的鄰村村民劉某、唐某,經密謀之后,三人以絲襪蒙面來到贏了錢的李某家中,將李某捆綁后實施搶劫。后來,李某報案后,公安機關偵破了此案,三名搶劫犯罪嫌疑人被送進了監獄。
3、隨意性極強的入室搶劫。
作案人以上門服務,找人等借口騙事主開門后入室搶劫。這類案件多發生在工作日白天。作案人有的是直接或間接了解事主家中情況,有的則是“饑不擇食”,闖到哪兒算哪兒,隨意性極強。1999年6月,兩名從東北來京的年輕人下火車后的第一天,就闖入某小區居民樓進行搶劫,他們以檢查電表為名敲開門后,拿出刀子逼居民張某拿錢。張某與妻子以及15歲的兒子奮起反抗,經過了一陣激烈的搏斗,一名歹徒被當場抓獲,另一名歹徒倉皇逃走,但次日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4、“隨機應變”的變盜為搶。
作案人入室盜竊作案時被事主或鄰居發現,即變盜為搶,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搶劫財物并奪路逃跑。2002年2月,作案人王某偷偷進入北京市北三環一居民家盜竊,但他進入室內后卻發現有一名老太太在家中,王某怕老太太叫喊,便將老太太捆綁起來,搶走了老太大身上的項鏈、戒指等物。搶劫犯罪多為結伙犯罪,作案人多有預謀,備有兇器,并有實施暴力的心理準備,因此這類案件更具危險性。對一、二類人室搶劫的預防,必須是自己“莫做虧心事”,不做違法的事。因自己在外面做了“虧心事”家里遭搶,受傷害最大的是自己無辜的親人,尤其是自己的孩子和老人。
以上就是 小編為大家介紹的2018年入室搶劫罪量刑標準的內容,我國刑法當中并沒有入室搶劫罪這個罪名,而入室搶劫的行為只是作為搶劫罪中的特殊犯罪情節存在。入室搶劫有4種常見的類型,具體有內容可以從上文了解。如果您還有其它疑問請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