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高某某,男,1989年出生,安徽省人,漢族,小學文化。曾因犯盜竊罪,從2011年到2016年被法院數次處以刑罰。
2017年4月,高某某冒充女性在虎牙直播上注冊賬號,網名為林妹妹,上傳女性頭像,以女主播的身份在虎牙直播上直播網絡游戲“英雄聯盟”。2017年4月初,在校學生費某在虎牙直播上看到被告人高某某直播后,便與其一起玩英雄聯盟游戲,費某見被告人高偉偉使用的網名和頭像均為女性,遂加被告人高偉偉為QQ和微信好友。高某某為騙取其信任和好感,將QQ空間和微信均偽裝成與虎牙直播相同的女性,并放置該女性照片在QQ空間和微信。通過聊天獲得費某信任和好感后,高某某便謊稱愿意做費某女朋友,編造各種虛假理由找被費某索要財物,被害人費某信以為真。至2017年9月期間,費某通過微信紅包或微信轉賬方式多次轉給被告人高某某錢財現金共計17358.43元,并被騙清華同方機械革命游戲本電腦1臺(鑒定價值2750元)。
在兩人的“網戀”期間,高某某為不暴露身份,始終不與費某通電話或盡力避免視頻,費某發現其身份可疑后報案。隨后高某某被警方拘留,并在一系列的偵查程序結束后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
【判決結果】
2018年7月,該案經法院一審判決,高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繼續向被告人高某某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一萬七千三百五十八元四角三分發還被害人費某。
【法律評析】
深圳刑事律師王平聚分析本案以詐騙罪定罪量刑的理由如下:
1、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高某某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冒充女性身份,取女性網名,上傳女性頭像,以女主播的身份在虎牙直播上直播網絡游冒充女性網絡主播,在被害人添加為好友后,隱瞞自己男性身份,強化自己的女性角色定位,通過聊天,上傳各種女性日常生活照片,騙取費某的信任和好感,后以答應做女朋友為誘餌,虛構各種理由和借口,向費某索要財物,費某信以為真,相信這個照片里甜美可人的女網友就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陷入高某某的謊言而不自知,多次通過微信為其發紅包和轉賬金錢,達17358.43元,并被騙清華同方機械革命游戲本電腦1臺(鑒定價值2750元)。共計金額2萬多元。高某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故以詐騙罪予以定罪量刑。
2、2015年9月16日高某某因犯盜竊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16年3月18日刑滿釋放;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后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故意犯罪之犯罪人屬于一般累犯,高某某在犯盜竊罪刑滿釋放5年內再犯詐騙罪,屬于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3、本案中被害人費某系在校學生。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利用電信網絡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家屬財物的,酌情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