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念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既要懲罰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權;
2、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程序公正的內容包括程序公開、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
3、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
一、懲罰犯罪與尊重和保障人權
所謂懲罰犯罪,是指通過刑事訴訟活動,在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對構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適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過刑事訴訟程序本身的作用來抑制犯罪。所謂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指在通過刑事訴訟懲罰犯罪的過程中,保證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具體包括:(1)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處罰;(3)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懲罰犯罪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關系是,既統一又對立。一方面,正確懲罰犯罪與尊重和保障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統一的;另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權也不能脫離懲罰犯罪;一般認為懲罰犯罪與尊重和保障人權應當并重。
二、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
訴訟公正包括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即結果公正,指案件的結局處理所體現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實體公正,具體要求是:(1)據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實的認定,應當做到證據確實、充分;(2)正確適用刑法,準確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名;(3)按照罪刑相適應原則,依法適度判處刑罰;(4)對于錯誤處理的案件,采取救濟方法及時糾正、及時補償。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體要求是:(1)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2)認真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特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權利;(3)嚴禁刑訊逼供和其它非法手段取證;(4)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5)保障訴訟程序的公開性和透明度;(6)按照法定期限辦案、結案。
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各有其獨立的內涵和標準,不能互相代替。
三、訴訟效率
追求訴訟效率,意味著應當降低訴訟成本,加速訴訟運作,減少案件拖延和積壓。公正與效率的關系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優先,兼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