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 檢察院 、 公安部 《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 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無期徒刑 ,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 執行 的具體 數額標準 ,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以上就是 小編為您整理的2019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的相關內容。綜上,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處罰了。希望我的回答會對你的疑惑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 的 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