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
(圖片自網絡,侵刪)
據央視財經報道,湖南賀女士應邀參加境外醫療豪華免費旅游,途中,旅游團成員被安排參加國外醫療專家講座,在免費的全套體檢之后,自己被查出了“肺癌”。焦慮之下又有經濟實力的賀女士聽信機構專家的建議,花費了62.5萬元在醫療機構打了“抗癌針”。回到國內復查,卻發現所謂的肺癌是子虛烏有的,于是憤而報警。組織該豪華之旅的廣州某生物科技公司進入警方視野,最終相關責任人被以涉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該案涉案金額高達6.5億元,受害人近1700人。
賀女士的境外醫療豪華免費之旅,緣何從放飛自我之行,演變成被騙驚魂記?
組織者的詐騙行為為何被認定構成詐騙罪?是因整個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詐騙罪,是以不法所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從刑法角度而言,一個完整的詐騙行為有5個階段:欺騙行為,陷入錯誤認識,做出處分,取得財產和造成財產損失。這5個環節都有因果關系,如果缺乏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不構成詐騙罪或詐騙既遂。
回到這個豪華免費之旅中,組織者精心組織的所謂的國外醫療專家講座,是欺騙行為的開始。免費全身體檢之后診斷出賀女士身患“肺癌”,是欺騙的延續,目的是讓賀女士及眾多受害者錯誤地認識到自己身患重癥,而醫療機構可以提供各種有效治療產品,價格不菲的“抗癌”針即為其中一款。注重健康,有病就及時治病,經濟實力強大的諸多旅行團團友們紛紛聽信“專家們”的建議,購買使用了機構提供的各式價格高昂的治療產品。導致1700多名受害者被騙6.5億元。
據悉,此類借豪華旅游方式詐騙團友的案件近年來已經發生多起。國人走出國門,從欣賞自然美景,人文風情,歷史文化的探尋,發展出新的體驗旅游地高端醫療服務的變化,新的旅游方式也被與時俱進的騙子發展出新的詐騙手段。
并非所有主打境外醫療豪華旅游都涉嫌詐騙。
現代人日漸注重健康,對健康的重視令消費能力強大的的國人不惜重金投入。故涉及健康,涉及美的產品,加上有“境外專家”特殊身份的加持,對境外不同國家在不同醫療領域的特點和優勢宣傳的輕信,令旅行中的團友容易落入詐騙圈套之中。
這提醒我們的旅游團團友在此類旅游中,對旅游過程中的醫療產品的消費,保持一種理性審慎的態度。不要再給騙子利用人們對健康的重視和關注,以各種高端醫療機構專家之名,收割我們的錢包,令放飛自我的旅游,變成被騙驚魂記。(完)